化妝品安全性評價試驗方法中的皮膚變態(tài)反應試驗分為:皮膚變態(tài)反應試驗、皮膚光青和光變態(tài)反應試驗、皮膚光變態(tài)反應試驗。
皮膚光變態(tài)反應是指某些化學物質在光能參與下所產生的抗原抗體皮膚反應。不通過機體免疫機制,而由光能直接加強化學物質所致的原發(fā)皮膚反應,則稱為光毒反應。
*動物為白色豚鼠和白色家鼠,每組動物8~10只。
先將實驗動物背部脊柱一側的毛剪掉,去毛范圍為3cmX 8cm(見圖2)。
用中波紫外線燈照射去毛區(qū),時間以秒為單位,分兒檔,測定MED。
觀察確定照射后8~12小時弓|起一度紅斑(剛剛可見)的照射時間為1個MED。
預試驗3天后,用剪刀再將實驗動物背部脊柱兩側去毛共四塊,范圍每塊2cmX2cm。(見圖3)。
將受試物0. 05~0. 1ml (g)均勻涂在1、2脫毛區(qū),并用黑紙覆蓋避光。
涂藥30min后,*脫毛區(qū)用亞MED的中波紫外線燈照射;第二脫毛區(qū)用黑紙覆蓋不予照射:第三區(qū)僅用亞MED的中波紫外線照射,不涂藥;第四區(qū)作空白對照,不給予任何處理。
照射后1、24和48小時,觀察皮膚反應,按表6進行皮膚反應強度的評價。
凡實驗動物*次與受試物接觸,并在光能作用下引起類似曬斑的局部皮膚炎癥反應,即可認為該受試物具有光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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