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妝品新原料行政許可申請表;
2. 研制報告;
3. 生產(chǎn)工藝簡述及簡圖;
4. 原料質量安全控制要求;
5.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資料;
6. 代理申報的,應提交已經(jīng)備案的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復印件及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7. 可能有助于行政許可的其他資料。
另附送審樣品1件。
標簽:化妝品申報 化妝品原料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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